根据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20
传 真:0750-3502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白庙工业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取消B地块现有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生产线,拆除现有丙烯酸树脂车间、低易品仓库、洗桶车间、醇酸树脂车间、配电房1、临时料棚、清水池、成品库、原料库,建设丙烯酸树脂5000吨/年生产线、醇酸树脂1万吨/年生产线、UV树脂1万吨/年生产线、酚醛树脂7.5万吨/年生产线,B地块新建合成树脂车间、辅房、灌装间、空压、制氮、冷冻机房、化验楼、控制楼、甲醛中间储罐区、500 m³/h循环水站、洗桶车间,C地块罐区C-3增加8个储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新前水道。 (2)废气:合成树脂的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新增合成树脂车间有机废气、灌装间有机废气、甲醛罐区小呼吸以及新建洗桶车间有机废气采用TO焚烧法处理;罐区B-1、C-3新增小呼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站恶臭废气经加盖后密闭抽风经除臭剂药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经加盖后密闭抽风经碱液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3)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资质回收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厂区共设有4个应急池,容积分别为450m³、650m³、1000m³和320m³,在采取有效的防泄漏、防火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