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①项目工艺废水包括含氰废水、含银废水、含镍废水、高浓度酸性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有机废水、氨氮废水、络合废水、综合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废水经过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外排废水中总镍、总银、总铜等重金属污染物、总氰化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水污染排放限值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印刷电路板行业间接排放标准较严值;其他非第一类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印刷电路板行业间接排放标准较严值;甲醛参照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江门高新区污水干管外排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 ②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区域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①粉尘。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粉尘废气的开料、压合、钻孔、成型环节操作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由中央收尘系统收集,产生的粉尘在收集后送至各厂房楼顶的3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酸碱废气。本项目拟设置24套酸碱液喷淋处理装置。氯化氢、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工艺,硝酸雾采用碳酸钠-氢氧化钠碱液喷淋,氯气采用碱喷淋方法处理,氨气单独收集后通过酸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甲醛与整条沉铜线的酸雾废气(硫酸雾)一并收集经双层填料碱液喷淋塔集中处理,氰化氢采用次氯酸钠溶液+碱液喷淋装置处理,上述废气处理达标后经29m/44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VOCs、锡及其化合物。本次改扩建项目涂布、丝印、防焊及各烘烤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多级干式过滤+分子筛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压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喷锡工序产生的VOCs和锡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烟除味+活性炭”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经29m高排气筒排放。 ④导热油炉烟气。导热油炉均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每台导热油炉设置一条排气管,引至29m/42m高排气筒排放。 ⑤污水处理站臭气。项目污水处理站中的厌氧池、缺氧池采用密闭加盖,引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25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改扩建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相关设备噪声等,如钻孔机、锣边机等以及配套的风机、空压机、泵机等。采用低静音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安装隔声门窗等控制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塑料膜、废半固化片、废铜箔、废垫板、废铝板、废纸皮、覆铜板边角料等,均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镍废液、含锡废液、退镀废液、含铜废液、酸性蚀刻废液、碱性蚀刻废液、废膜渣、污泥、废催化剂、废料和废气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桶(袋)、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棉芯、废线路板、废油墨、废丝网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的主要危险物质为涉及风险物质的原辅材料、在线槽液和危险废物。在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及环评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