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港新会港区银湖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港新会港区银湖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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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港新会港区银湖码头工程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银湖港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工程共建设5个泊位,分为北侧泊位和南侧泊位,位于挖入式港池内。北侧泊位为1#泊位(2万吨级散货泊位)和3#泊位(3000吨级散货泊位);南侧泊位为2#泊位(3.5万吨级通用泊位)和4#、5#泊位(3000吨级散货泊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1)废水:船舶含油污水铅封,靠岸后交由台山市铜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陆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剩余部分依托现有排口达标排放。(2)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低硫燃料;临时材料堆场采用篷布遮盖,并定期酒水、清扫;使用污染物排放少的施工机械及船舶,加强维修保养,减少废气排放;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控制车速,减少扬尘。(3)噪声:施工机械、船舶减少鸣笛,加强维修保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船舶、机械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4)固体废物:船舶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陆上交由台山市铜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陆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疏浚物运至距离本项目约60km处的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维修产生的废油(HW08)、含油抹布及劳动用品(HW49)分类收集后,交由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废焊条、焊渣分类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可资源化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收纳点。(5)悬浮泥沙:疏浚施工严控施工范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运营期:(1)废水:船舶含油污水铅封,运回陆地交由台山市铜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船舶生活污水、陆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剩余部分依托现有排口达标排放;机修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后经隔油预处理排入后方现有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剩余部分依托现有排口达标排放;初期雨水依托后期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剩余部分依托现有排口达标排放。(2)废气:机械设备使用低硫燃油,加强维修保养;进港船舶利用岸电作为能源,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产品装卸过程废气通过密闭廊道、防尘帘、防尘罩等减少无组织排放;产品输送及转运过程废气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3)噪声:船舶减少鸣笛;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加强船舶及设备维修保养。(4)固体废物:船舶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陆上交由台山市铜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陆域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和含油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 3、海洋生态:对渔业生物资源损失进行增殖放流补偿。 4、环境风险:本项目为水运工程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存在船舶污染事故风险,一旦发生水上溢油事故,便会对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但经过分析,本项目发生事故概率较低,且发生溢油事故的源强较小,项目周边溢油应急物资配备齐全,可满足本项目应急需求。本评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自行配备了溢油应急物资,并提出了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的建议与要求,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