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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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蓬江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现有项目的配套工程,处理规模按照现有项目近期和远期的建设规模进行核算的,因此项目处理规模按照近期和远期划分,项目相关土建及环保工程一次性建成。近期为17121.6m3/a,远期为25682.4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排至现有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协同处置,现有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A/O+超滤)+软化+RO+DTRO”组合工艺,处理规模为750m3/d,出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现有项目冷却塔补充水等,浓缩液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等。 (2)废气:主要是填埋过程产生的扬尘、填埋机械燃料废气以及填埋作业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加装消声器、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飞灰固化物装载期间产生的废吨袋,经收集后,送入现有项目垃圾储坑,与进厂垃圾一起投入焚烧炉焚烧,做到无害化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淋溶液泄漏、堆体沉降或滑动、依托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节池池体破裂淋溶液和渗滤液混合废水泄露、洪水引发未处理污水溢出导致废水的泄漏和下渗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均按照相应要求做好防渗工作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小,事故后果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综上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可防范围。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