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恒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恒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45
传 真:0750-3502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恒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恒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恒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0 万米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建设项目拟选址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莲子塘村顷二围(土名),总投资130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 26655m2。本次环评范围为一期基建:生产车间 A、成品堆场、混凝土搅拌楼等,一期占地面积 18375 m2,建筑面积7239.55m2,一期投产后预计年产预应力混凝土方桩120万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和汽车尾气,企业严格按照《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工地周围设置截水沟和临时沉砂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阶段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对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安设减震消声装置,最大限度地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临时沉砂池沉渣,建筑垃圾定期请清运,初期雨水沉淀产生的沉渣全部回填。 2、运营期: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筒仓呼吸粉尘、搅拌机混料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砂石堆场装卸粉尘和厂区内车辆尾气。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矿粉筒仓呼吸粉尘、搅拌机的混料粉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砂、石经加装廊道半密封处理的皮带输送带输送至搅拌机中,输送过程设置有雾化喷水系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无废水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蒸汽养护冷凝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离子树脂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和混凝土方桩自然养护工序。 (3)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本项目所有设备位于车间内。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生产运营期内,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隔音、减震处理等措施时,生产噪声通过墙体的阻隔,项目边界是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三级沉淀池的沉渣、废混凝土渣回用作生产原料;不合格方桩、钢筋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