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山市创迎植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再生革800万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台山市创迎植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再生革800万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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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创迎植绒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再生革800万张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创迎植绒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台山市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创迎植绒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广海镇大沙环保工业区一路7号的厂房二(项目地理坐标:北纬21.955137°,东经112.810295°),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项目从事皮革加工企业含铬皮革废料的收集与处理,收集范围以台山市广海镇大沙工业区内皮革加工厂、江门市以及广东省为主,辐射周边地区。项目收集回的含铬皮革废料为皮革厂鞣制前后的皮革废料,不回收生皮等废料,因此项目无需再对皮革废料进去肉、脱脂、鞣制等前处理工序。项目建成后年产再生革800万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大沙环保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大沙环保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回用于项目皮革纤维调配用水。企业拟半年更换1次暂存在暂存罐的废水,由于项目皮革边角料中含有铬,并且需更换的废水为多次循环后的废水,废水富集有总铬,因此项目更换的废水拟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HW21含铬废物 193-002-21。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危废房、乳胶房、制浆区地面拟做了基础防渗处理,防止可能下渗的污染物。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物料均单独存放,经常对原料仓进行巡查,发现泄漏时及时进行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投料粉尘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G2排放;项目拟将筛分机、打毛机均设置在一个密闭的房间内,企业拟对筛分出料粉尘进行整室抽风,收集的粉尘企业直接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打毛机内利用,未被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沉降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中的主要成分除了颗粒物还有铬及其化合物以及六价铬,经核算铬及其化合物以及六价铬经处理后的排放量极少,并且项目位于皮革工业园区内,最近的敏感点为1380m的东荣,距离较远,因此铬及其化合物以及六价铬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烘干有机废气(含VOCs、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排放。VOCs、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苯乙烯排放速率以及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隔音、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布袋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袋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 对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临时储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严控废物相容;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或储漏盘;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贮存设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并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