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工业城污水厂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鹤山工业城污水厂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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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工业城污水厂工程(二期) |
建设单位 |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鹤山市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二期工程(12000m3/d)及现有一期工程(12000m3/d)工艺改造,合计24000m3/d。二期工程二级生化处理前的单元构筑物及配套设备按 12000 m3/d的规模进行建设,二沉池后的单元构筑物按两期(24000 m3/d)合建进行建设。项目的服务范围与一期工程保持一致,仍为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城共和片区(工业 A 区、工业 B 区、工业 C 区)及周边工业企业、居住商业等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现有一期工程主体处理工艺由“A\A\O式MBR+人工湿地”工艺改造为“A\A\O+高效沉淀+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工艺;二期工程采用“改良A2O+高效沉淀+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将在厂区内新建一套尾水排放管,敷设管径为 DN600,与现有项目尾水排放管走向一致,处理达标后的水分别通过现有工程管道(12000m3/d)以及新建管道(12000m3/d)排出厂外,汇合后,经厂外现有管道排入民族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在施工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包括工地洒水和降低散料堆放区风速(通过挡风栅栏或者其他构筑物),尽可能减少扬尘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并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全厂合计排放量24000m3/d,尾水排放口设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尾水排放至民族河。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民族河、潭江上各预测断面的影响较小。叠加区域削减量与河流背景值后,民族河上排污口下游核算断面、为民桥断面各预测因子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各预测因子叠加值占标率均<90%。潭江民族河东支流汇入口、鸣桥取水口断面、牛湾断面各预测因子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各预测因子叠加值占标率均<90%。因此,可认为本项目的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有效的,认为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气:(1)现有一期工程继续使用原有除臭装置及排气筒,风量26000m3/h。(2)二期工程收集一级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臭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两根风量分别为6000m3/h和20000m3/h,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配置净化设备,油烟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现有一期工程的原环评及批复可知,一期工程设置有卫生防护距离 :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考虑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有学校,本次评价参照一期工程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方式,在全厂设置100m(距离无组织排放源)作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施处采取减振防噪措施;噪声大的设备尽量置于独立房间,墙体隔音。 4、固体废物:栅渣、污泥收集后委托处理;实验室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废水事故排放、恶臭气体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泄漏。建设单位应按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制定完善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风险评价,企业应配置至少3400m3的事故应急池,在发生事故时用于暂存其废水。综上,在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