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星玥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聚酯树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鹤山市星玥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聚酯树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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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星玥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聚酯树脂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星玥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鹤山市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于广东省鹤山市鹤山工业城B区新建年产10000吨聚酯树脂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雨污分流,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①聚酯树脂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经通过反应釜抽出及集气罩收集,经冷凝+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②在储罐区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③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④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⑤项目包装产生的粉尘经侧吸罩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空压机等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大型水泵、电机等安装隔声罩,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利用车间及厂区围墙建筑隔声,加强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并分类交由相应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由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原料均为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原辅材料。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是天然气泄露、“三废”事故排放,同时由于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在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得到控制,风险影响程度可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