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2)为了防止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石油类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等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等。 (3)施工单位应根据江门市的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暴雨期的排水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以便在需要时实施,避免雨季排水不畅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挖方时应边施工边清运,填方时应做好压实覆盖工作,不设土方临时堆放点,以减少雨季的水土流失。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环境影响的环节进行监控,做好施工监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水污染,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设置工地围挡作用主要是阻挡一部分施工扬尘扩散到施工区外,当风力不大时也可减少自然扬尘的产生,减少扬尘污染十分必要。较好的围挡高度应不小于2.5m,档扳与档板之间,档板与地面之间要密封,防止灰尘从缝隙中溢出。 (2)洒水压尘 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洒水对小范围施工裸土自然扬尘有明显的抑制效果,且简单易行;土质表层洒水压尘效果的关键是控制好洒水量和经常有人维护。 (3)及时清运固废 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①覆盖防尘布、防尘网;②定期喷洒抑尘剂;③定期喷水压尘;④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4)及时进行地面硬化 对于开挖和回填区域应在作业完成后及时压实地面,施工便道可通过水泥、沥青及其它固化材料固化,可以有效防止交通扬尘和自然扬尘。 (5)交通扬尘控制 ①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尽量缩短在繁华区以及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地区的行驶路程。 ②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③在场址内及周围运输车辆主要行径路线及进出口洒水压尘,减少地面粉尘随车流及风力扰动而扬起的粉尘量。 (6)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7)建筑材料防尘管理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等其中一种措施进行有效管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主要措施包括: (1)本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不得进行混凝土现场搅拌。 (2)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高噪声作业的时间应严格限制在6:00~12:00和14:0~22:00范围内,不允许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 (3)搞好施工组织,将高噪声施工活动放在昼间进行,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若由于项目施工工艺需要,确实需进行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应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告知施工区域附近的居民。 (4)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型等。 (5)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6)施工过程中,特定的施工工艺(如钢筋加工等)要在特定的区域或车间内进行,并做好围蔽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7)应与周围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应在作业前做好安民告示,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探讨行之有效的降噪措施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噪声可得到控制。同时本项目的施工期比较短,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可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影响可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弃渣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批准后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为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的量,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设施的堆放场地,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址内周转,就地利用,以防污染周围的水体水质和影响周围的卫生环境。 (2)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3)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4)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的运输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时间和车辆行驶线路应报交通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6)本项目生活垃圾应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或工程弃土处理。 (7)施工剩余废料中包括油漆、防腐涂料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