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①萃取车间除油后液(含萃余液和实验废水)、浸出净化车间沉锂后液和浸出净化车间三元沉锂废水(1#废水):超声波气浮除油+活性炭除油+保安过滤器+树脂柱+芬顿+浓密机+除氟+精密过滤器+MVR+冷凝。②喷淋塔废水、罐区排水、蒸发结晶排水和锰萃余液(2#废水):超声波气浮除油+活性炭除油+保安过滤器+树脂柱+芬顿+浓密机+一段脱氟、磷+二段除氟+中和处理。③萃取车间车间清洗水、反铁液和洗氯后液体(3#废水):超声波气浮除油+活性炭除油+沉重反应器+压滤+芬顿+浓密机+中和处理。④综合废水(含初期雨水):絮凝+沉淀。⑤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撕碎、破碎、筛分和高温无氧裂解废气、还原焙烧废气、浸出净化废气、萃取废气、蒸发结晶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从所预测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来看,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过有效的处理后,能过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要求,在大气扩散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破碎分选系统、钢带炉、压滤机和风机等。对高噪声设备,除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外,还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立固废分类制度、统一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要堆放整齐、保持干燥,不同的固废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废危险废物中贮存,且要求厂区内所有的固废堆放场所不能日晒雨淋。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需在厂区内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消毒,杀灭害虫,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塑料壳和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等,上述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 在原料库东南侧设置一个300m2危险废物暂存区,暂存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修订)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计划的规定及时通知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从环境安全的角度,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每三个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危险废物的转移,危险废物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密闭桶装或者含内衬的编织袋装)包装。 ①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并不得超过一年。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采用密封桶装,分类收集后,临时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区。各类危险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至少每3个月转运一次,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和处置,同时需加强管理,防止在场内转运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③对厂区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加强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落实好上述措施后,从产生到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环境风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重大隐患,不会对外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5)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Ⅳ+,评价等级为一级。项目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及风险预案,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有效监管可从根本上杜绝事故性排放情况的发生,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其环境风险影响程度也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