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现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新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编号:2021-4961)转发给你们,请加强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以及落实运输风险防范措施等,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局。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新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编号:2021-496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