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上川岛国家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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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上川岛国家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江门市气象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江门市川岛镇上川岛纱帽髻的山顶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雷达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雷达塔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雷达信息接收处理中心建设,用于对海洋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等。具体建设内容为:1、新建双偏振试验天气雷达1座,工作频率为2.7GHz~3.0GHz,峰值功率为650kW,天线增益为44dB,天线设备安装在塔楼上,架设高度为10米;2、新建雷达塔楼(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值班用房(建筑面积467.78平米),翻新雷达信息接收处理中心、改造双偏振天气雷达风雨场校验系统等等配套工程;3、从上川岛变电站架设4公里输电线路,以及相应供水、排水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及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主要为雷达工作时产生的电磁辐射对公众造成外照射影响,以及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采取地面洒水、遮盖等防扬尘措施。 (2)废水:施工机械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道路降尘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 (3)噪声: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运往城市建筑垃圾指定堆场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施工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对站区四周及进站道路应砌挡土墙,并进行绿化,设置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现场植被(草皮)及时进行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和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 (1)电磁辐射:本项目雷达塔高度为340米(塔高10米,海拔330米)。工作仰角被控制在0.5-19.5度范围内, 340米以下高度不会受到雷达主波束照射。在近场区(1459米内)没有高于340米的建筑物,并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建建筑进行控高,确保周围建筑和敏感目标不在照射范围内。远场区(1459米以外)任意高度处任意6分钟主波束的功率密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T10.3-1996)的有关限值要求。 (2)废气: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使用时间很短,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 (3)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绿化。 (4)噪声:主要为机房风机、空调、雷达、发电机等声源,通过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UPS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发电机的废柴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