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的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江门供电局《江门110千伏东区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门110千伏东区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程。
2、建设规模:变电工程为常规变电站,主变压器终期规划建设(31.5+50+63)MVA,原已建成有31.5MVA和50MVA主变压器各1台,本期建设63MVA主变压器1台,新增110kV出线1回,线路长约4.104km,110千伏东区站在原来预留位置增加1个110kV出线间隔,220kV礼乐变电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3、项目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同德二路。
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现状环境影响分析监测结果
(1)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110千伏东区站四周及衰减断面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为19.64~351.7V/m,工频磁场强度监测值为0.025~0.324μT。
(2)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噪声监测值昼间为53.9~63.2dB(A),夜间为41.6~49.6dB(A)。
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电磁辐射影响预测分析:根据类比结果,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在投产运行后变电站在投产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90V/m,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0.158μT,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限值要求。
(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预测变电站运行期间昼间最大值为63.2dB(A),夜间最大值为49.7dB(A);符合《声环境质量》(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限值要求。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好施工程序和施工步骤,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
2、采用自冷式低噪变压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主控室和配电室的排热风机选用低噪风机。
3、变压器周围已设置有足够容积的事故贮油池,建立了事故应急体系,废变压器油交由原厂回收或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附近无自然风景点和自然生态保护区,也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属于普通输变电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影响较小。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不会对线路周围附近居民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的角度是可行的。
按公开、公正原则,该项目环评审批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相关数据资料于2017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在我局公众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评审批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保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
联系电话:0750-35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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