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的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江门供电局《江门110千伏堡棠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门110千伏堡棠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2、建设规模:变电工程为常规变电站,主变压器终期规划建设(40+50+63)MVA,原已建成有40MVA和50MVA主变压器各2台,本期建设63MVA主变压器1台,不增加110kV线路工程。
3、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沙先进制造业基地示范园。
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现状环境影响分析监测结果
(1)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110千伏堡棠站四周及衰减断面的工频电场强度为5.9~546.2V/m,工频磁场强度监测值为0.024~0.113μT。
(2)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7.6~49.1dB(A),夜间为43.3~43.6dB(A)。
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电磁辐射影响预测分析:根据类比结果,变电站在投产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限值要求。
(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预测变电站运行期间昼间最大值为49.6dB(A),夜间最大值为45.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要求。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好施工程序和施工步骤,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
2、采用自冷式低噪变压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主控室和配电室的排热风机选用低噪风机。
3、变压器周围已设置有足够容积的事故贮油池,建立了事故应急体系,废变压器油交由原厂回收或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附近无自然风景点和自然生态保护区,也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属于普通输变电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影响较小。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不会对线路周围附近居民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的角度是可行的。
按公开、公正原则,该项目环评审批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相关数据资料于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在我局公众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评审批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保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
联系电话:0750-35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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