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昌华钢业有限公司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昌华钢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创利来工业区。本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技术应用项目为:使用密封同位素测厚仪6台,每台含Am-241密封放射源1枚,共6枚放射源,总活度为6×1.11×1010Bq,属Ⅳ类放射源,用于金属测厚。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定了辐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参加了辐射上岗培训,配备了个人防护仪器,落实了各项防护措施和辐射安全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γ辐射剂量率监测报告》((江)环境监测(2016)第16F12005号)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编制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粤环剂检(2017)第006号)表明:
江门市昌华钢业有限公司所用密封源周围辐射剂量当量率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Z125-2009)标准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照射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18871-2002)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
联系电话:0750-3502029
Email:jm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