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该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育德街12幢首层。本期拟在龙湾收费站新建绿色通道快检系统一套,最大管电压为130kV,最大管电流为0.8mA,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货物检测。
二、主要放射性污染物和污染途径
在正常工况下:射线装置在使用时会产生X射线,并根据周围环境状况发生散射、露射、折射,因此要求在开机状态下,应避免无关人员靠近射线装置。
在事故工况下:1、设备工作时,无关人员误入,受到不必要的辐射照射。
2、检修仪器时射线装置的线束出口没有关闭,产生强度较大的X射线,对操作工人产生较强烈的辐射照射。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成立辐射防护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辐射安全的管理规章制度、射线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制度、事故应急制度等;
2、仪器指定专人负责,签署安全责任书,从业人员必须通过省环保机构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3、在相关位置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定期派专人检查射线装置是否破损。
4、定期对员工进行个人剂量送检,定期对射线装置进行监测。
5、按时提交年度评估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审批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
联系电话:0750-3502029
邮箱:jm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