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的申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110千伏桥头站异地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江门供电局江门110千伏桥头站位于江门市江海区,变电站为常规户内变电站,本期建设50MVA主变压器2台,新建及改造110千伏出线4回。
工程总投资12025.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占总投资的0.97%。工程于2013年1月19日开工建设,2013年9月29日竣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在规划部门划定范围内建设,周边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电磁环境
110千伏桥头站及其四周衰减断面的工频电场强度为6.3~83V/m,工频磁场强度监测值为0.032~0.17μT。110千伏线路衰减断面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2~830V/m,工频磁场强度监测值为0.025~0.38μT;各监测结果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附录)(HJ/T24~1998)的推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变电站厂界周围20 m处及衰减断面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值为41~43dB(μV/m),110千伏线路衰减断面及环境保护目标无线电干扰值为41~44dB(μV/m);监测结果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的限值(110千伏46dB(μV/m))要求。
2.噪声环境
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4~48dB(A),夜间为43~45dB(A),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昼间为48~50dB(A),夜间为44~48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II类功能区噪声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3.水环境
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浇灌。
按公开、公正原则,该项目环保验收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相关数据资料于2015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保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
联系电话:35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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