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拟制定2024年江门市拟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接受广大社会监督,现将该名单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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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