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充分用足用好环境执法这个“利器”和“重器”,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各分局执法骨干,对江门市工业集聚区集中开展专项普法执法检查。2月24日起,执法人员连续奋战4天,全面推进蓬江区荷塘镇工业集聚区的排查整治,加强该区域工业污染源管控,同时帮扶指导工业集聚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开启地毯式排查重拳打击“散乱污”企业
本次行动以蓬江区荷塘镇南格工业区为中心,扩大至篁湾市场周边工业区、新兴楼周边工业区、吕丰围工业区、比丹利工业园、祥瑞楼周边工业区、霞阳路工业区、霞村中石油加油站周边工业区、霞村工业区等8个工业集聚区。专项行动对集聚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摸清该区域“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清理出一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企业以及打击一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企业,通过实施分类整治,淘汰产能落后企业和重污染行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守法经营。
截止2月25日,专项行动共排查企业463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64份,发现无牌无证散乱污企业52家。执法人员将对经复查后仍不肯关停搬迁的“散乱污”企业、检测结果显示外排超标排放的企业以及检查发现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形成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的高压态势。
执法普法两不误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本次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环保法律知识等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法治环保理念。本次行动共派发宣传手册超460份,执法人员现场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针对核查发现的工业集聚区“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于排查发现的偷排、漏排污染物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主观恶意违法行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于排查发现的其他环境问题,将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指导企业限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