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制定《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分别于3月、11月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调研以及评查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三是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入学习研读《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多部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对经济发展的服务职能,加快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全省率先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快“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助力全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产业平台顺利建设。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环评审批时限大幅缩减至5个工作日。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865个,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完成备案手续的项目703个。二是持续开展重大项目专班服务。通过多种方式与企业建立联系,提前介入提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目前11个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手续。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及重要文件出台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保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立法。根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我市首部生态环境政府规章《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由我局负责起草工作。今年2月收到市人大立法计划后,我局迅速启动立法工作,按时完成《条例》初稿编制、征求意见、专题论证并向市政府报送审查;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府、市人大对《条例》的审查、审议以及修改完善等工作。目前,《条例(草案)》继市人大三审通过后,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我市即将颁布实施的第十部地方性法规。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按程序制定印发《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对当事人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实施不予行政处罚。目前,《清单》已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印发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完成《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执法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56条。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清单》,对于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每宗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完整,案卷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所有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皆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四是积极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应用全覆盖工作。目前,我局已通过“两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120条。
2.推进严格执法、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专项开展“夏雷”大气专项执法活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1-11月,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4028人次,检查企业14759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93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3宗,限产停产案件4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20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宗。二是全面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力争做到“一次执法,全面检查”,截至2021年11月底,双随机系统共抽查企业1613家次并按要求公示,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升级江门市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增设过程监控模块;健全常态化错时执法机制,印发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精细化。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主动将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项目审批、行政处罚以及公众投诉处理情况等各类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公开。1-11月,我局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生态环境领域信息超过7000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均为100%。二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7件,目前均按时间节点要求加紧推进。认真配合市人大对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工作。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1-11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10425宗,比去年同期下降27.29%,目前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六)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广泛普法。联合崖门新财富电镀产业园,举办“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与法同行 共筑和谐”生态环境普法活动,积极参与“12.4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广场现场活动,与江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举行普法座谈会,重点宣传《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派发生态环境法律宣传及科普资料约5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超过500人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暖企行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召开环保法律法规宣讲会或业务培训78场,组织参会企业1420家,剖析典型环境违法违规案例,派发学习手册4802份,切实增强企业环保守法责任意识。将环保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共服务指导企业2696家次。
二、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思路
回顾2021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卷宗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需加强。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两平台”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核。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三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