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在我市贯彻落实情况,4月23-24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红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了江门市政府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并详细了解我市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的困难与建议。
24日上午,检查组分别到鹤山市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原杜阮电镀厂地块土壤修复试点及开平市赤坎镇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等工作的情况。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工作给予了肯定,郭建红副主任对我市土壤污染预防和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
二是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坚决做到有法必依,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责;
三是要提高工作实效,要针对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全面补足短板,确保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