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函【2019】197号
关于蓬江区荷塘镇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处理意见的复函
蓬江区区委、区政府:
报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解除对蓬江区荷塘镇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函》(蓬江府函[2019]1号)收悉。我局迅速组织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市政府。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荷塘镇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蓬江区高度重视荷塘镇的污染整治工作,经过两年来的大力整治,整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未能全面推进重点污染行业的淘汰和整治,玻璃行业未完成淘汰退出任务,印染行业整治力度不足;二是未建立完善的“散乱污”企业源头防控长效工作机制,“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仍需加强,且存在反弹的现象;三是未动工建设新增截污管网、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进度相对缓慢。为切实全面解决荷塘镇重点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荷塘镇环境质量,现转由你区继续实施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为继续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由你区对荷塘镇仍未解决的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荷塘镇须继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散乱污整治、玻璃行业和印染行业淘汰退出、城市污水治理设施的配套建设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形成区、镇、村三级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长效巡查监管,确保在2019年底全面完成挂牌督办整治要求,区域环境持续改善。
二、将蓬江区荷塘镇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事项列入2019年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的专项督办事项,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请你区于3月底前将挂牌督办情况和相关整治工作方案报送我局备案,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对荷塘镇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