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农经〔2007〕18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政策实施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策实施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6月30日,全国平均政策兑现率达到825%,大部分地方已经将政策落实到村、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目前,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总体稳定,政策实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也应当看到,政策实施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进展,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一是个别地区政策实施进度缓慢,距国务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和经济发展落后的面貌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任重道远;三是政策实施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连带影响等各种不稳定因素,部分移民历史问题遗留较多的水库的社会稳定还存在较大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依然艰巨。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策实施工作。经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加快政策实施进度
对于政策兑现率在90%以上的省(区、市),重点是在做好剩余人口兑现工作的同时,妥善解决好连带影响问题,巩固政策实施成果;对于政策兑现率在60%到90%之间的省(区、市),重点是抓紧时间全面兑现政策,要在8月上旬完成政策兑现工作;对于政策兑现率在40%以下、工作进展较慢的省(区、市),要集中攻坚,推动政策实施,争取在8月底以前完成政策兑现工作。
二、统筹运用政策,妥善解决连带影响问题
各地要尽快落实、细化和完善库区基金和05厘钱电价加价政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好以原住村民、淹地不淹房人口、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移民和小型水库移民为主的连带影响问题。
三、做好相关规划,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是实施后期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快组织编制、审批。有项目扶持的地区要同时抓紧制定项目管理办法。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6〕17号文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后期扶持政策中各种矛盾的有效措施。各地要精心组织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报送规划纲要。同时,要尽快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优先安排实施一批项目,缓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中的各种矛盾。
四、排查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要密切关注政策实施动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维护稳定预案,加强一线工作力量,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接待工作,深入排查政策实施中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近年移民反复上访的重点敏感性水库,省级人民政府要派出工作组,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妥善解决;对于存在问题和矛盾较多的村(组),各地派出的工作组要延长一段工作时间,继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快政策实施的同时,确保社会稳定。
(咨询电话:江门市水利局,388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