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江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部门频道(//www.rajayuj.com/bmpd/jmsslj/)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行政执法
4、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申请表格及获取方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受理地址等信息。
5、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部门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6、财政预决算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其他
(二)编排体系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江门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江门政务之窗”(//www.rajayuj.com/)或江门市水利局(//www.rajayuj.com/bmpd/jmsslj/)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水利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www.rajayuj.com/bmpd/jmsslj/。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局在江门市农林东路9号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水利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信息有两种途径:1、申请人书面填写《江门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可当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或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但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2、申请人可登陆江门市政务之窗“江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jiangmen.gov.cn/selectpage/linkApplyIndex) ,
按照系统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水利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局处理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江门市水利局 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 |
江门市农林东路9号 |
邮政编码 |
529000 |
办公时间 |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750-3886812 |
传 真 |
0750-3886811 |
电子信箱 |
jmsslj@126.com |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人事科投诉举报(投诉电话:3886835,传真:3886835,电子邮箱:jmsslj@126.com,办公地址:农林东路9号,邮政编码:529000,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江门市水利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
江门市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