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3〕139号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审核同意,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如下:
陈树歆同志(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王作青同志(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区舵样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河长制工作科、河湖管理科、人事科;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新会区水利工作。
刘元飞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联系市锦江水库工程管理处、市水利水电协会、恩平市和鹤山市水利工作。
谭俊彦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机关党委,协管水库移民科;负责工青妇工作,联系开平市水利工作。
张如意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科、水旱灾害防御和调度管理科、市水政管理支队、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协管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市水文局、蓬江区水利工作。
确扎同志(挂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水库移民科;联系江海区水利工作。
陈裕青同志(二级调研员),协管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联系市合山水利工程管理处、台山市水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