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1〕306号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审核同意,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如下:
陈树歆同志(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王作青同志(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区舵样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河长制工作科、河湖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江海区和新会区水利工作。
刘元飞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联系市锦江水库工程管理处、水电协会、恩平市水利工作。
谭俊彦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水库移民科、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政管理支队;负责工会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开平市水利工作。
李志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科、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和调度管理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联系市水文局、蓬江区、鹤山市水利工作。
陈裕青同志(二级调研员),协管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联系市合山水利工程管理处、台山市水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