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郑合泽同志任市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洁同志任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徐文杰同志任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副科长;
吴喜荣同志、刘番回同志任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主任科员;
黎池登同志任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和调度管理科主任科员;
林茂盛同志、廖燕婷同志任市水利局人事科主任科员;
李健宏同志任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和调度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许锦琼同志任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副主任科员;
杨奕新同志任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科副主任科员;
李远雄同志、钟欣燕同志任市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华建兵同志、余丹莹同志任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科科员;
陈品龙同志任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科员;
刘家勋同志任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和调度管理科科员;
杨康祺同志任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科员;
梁绮雯同志、蔡海彬同志任市水利局试用期人员。
免去以上同志的原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