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规划工作安排,江门市水务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江门三区一市城乡污水专项规划》的阶段成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
规划范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的行政辖区范围(含30个镇街、397个行政村),总面积为2901平方公里。以上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凡是对以上草案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述。
邮寄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9号
联系人:黄青山(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科)
电话:0750-3886848传真:0750-3886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