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粤水建管〔2016〕35号)和《江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江水建管〔2016〕64号),我局于2017年7月-10月,组织了2016—2017年度江门市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质量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根据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自评情况、实地核查及对相关数据进行全面评价,提出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等级,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如下。
一、A级: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水务局,得分分别为96.9分、96.4分、93.8分。
二、B级:江海区、鹤山市水务局,得分分别为88.4分、86分。
三、C级:蓬江区、恩平市水务局,得分分别为76.8分、76.3分。
四、水利建设质量得分在各市、区政府质量评价得分权重为4分,各市、区水利建设质量评价得分分别为蓬江3.07分、江海3.54分,新会3.88分、台山3.86分、开平3.75分、鹤山3.44分、恩平3.05分。
各市区得分情况表(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