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水务局制定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江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二)江门市西江大堤管理办法;
(三)其他涉及全市水务工作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