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落实完成各项水土保持工作任务。
根据《江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对2023年度各县(市、区)水土保持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3个县(市、区)考核等次为优秀,蓬江区、江海区、开平市、恩平市4个县(市、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2024年7月29日
江门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