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有关通知要求,江门市水利局会同江门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市、区)完成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现予公开。
一、基本情况。2023年度江门市使用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共12633.87万元。其中江门市本级32万元、蓬江区1.5万元、江海区0.3万元、新会区57.46万元、台山市3054.06万元、开平市5411.81万元、鹤山市1860.37万元、恩平市2216.3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补助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发展生产和建设美丽家园基础设施项目。
二、绩效目标。(一)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2687.16万元,共发放人数4.48万人,完成率100%。(二)建设移民村美丽家园项目79宗,完成率100%。建设内容包括村道、饮水管网,以及村内巷道改造、路灯、美化绿化等环境整治项目。(三)补助资金1500多万元,扶持全市1.25万户移民开展生产经营项目;实施产业项目1个,完成率100%。
三、评价结论。经综合我市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我市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