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响应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大力宣传江门市推行河湖长制典型经验、做法成效和爱河护河动人事迹,多角度展示江门市河湖长制经验与成效。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守护幸福河湖”主题微电影制作,并以此参加第六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
二、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江门市水利局
项目名称:2024年江门市“守护幸福河湖”主题微电影项目
三、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制作江门市“守护幸福河湖”主题微电影一集,包括素材收集整理、脚本编撰、聘请演员、视频拍摄、解说配音、配乐、后期制作、剪辑、资料素材的版权获得、验收等达到符合采购需求且可以正常使用标准的全部内容。
微电影内容:充分展示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各级河湖长、民间河长、专家河长等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管水治水、建设幸福河湖、守护幸福河湖的动人故事。
(二)服务要求
1.微电影要求画面清晰,视频格式为高清MP4,支持横、竖屏多种方式。除提交正式成片外,还应提供预告片、海报等等,预告片长度30秒左右。
2.微电影时长8分钟左右(含片头、片尾),且片头片尾时长之和不得超过30秒。
3.微电影拍摄制作的剧本由供应商撰写,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改。
4.供应商负责落实、组织拍摄现场活动事宜,相关的方案需事先由采购人审定,获得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5.自主拍摄素材及全部项目文件应与成片一并全部提交,且要求提交的成片画面(除片名字幕署名外)均无供应商标识,提交的自主拍摄素材与成片比例不低于5:1,即自主拍摄素材不少于40分钟。
6.供应商应自主拥有专业的拍摄团队和影视制作工作站,专业摄影棚和专业制作机房,具有专业灯光师、化妆师、音效师等影视创作必备能力。
7.供应商的拍摄团队须服从采购人安排和剧本需要,供应商应有固定的制作创作人员,创作团队需具备成熟的操作经验和一定的影响力与创作业绩。
8.拍摄团队必须安排至少2名专业级演员参与微电影拍摄。
9.供应商需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项目成品。
10.拍摄制作团队需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有充分了解,通过宣传视频能够充分展现工作内容和成果。供应商需提供相对应的策划方案、制作脚本、时间安排及主创人员介绍等。
(三)服务期限
2024年6月-2024年8月中旬(共2.5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报价要求
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供应商相关人力成本、制作费、交通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五)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须从事过微电影制作等项目,并提供过往业绩证明。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结算方式
项目费用以最终项目合同为准,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提供有效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中选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完成后,中选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中选供应商。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争议方式
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八、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项目采用江门市水利局网站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由采购小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九、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17:30期间,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相应材料等书面资料(一式三份)送达江门市水利局六楼河长制工作科。
(二)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水利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9号
邮编:529000
资料接收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电话:0750-3887321
附件:2024年江门市“守护幸福河湖”主题微电影项目综合评分表
2024年江门市“守护幸福河湖”主题微电影项目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