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3〕449号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8〕1889号)的规定和要求,江门市水利局会同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开平市易大丰纸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了节水型企业验收。经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专家评分,评定开平市易大丰纸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达到了节水型企业标准。现将经评审认定的节水型企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授予“江门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附件:江门市节水型企业名单(开平市第二批)
江门市水利局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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