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3〕150号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更新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3年度)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3〕562号)要求,结合用水单位2022年度用水情况,按照“总体稳定、适量更新”原则,并经征求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意见,复核确认58个单位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3年度),现予公布。
用水日常监管单位要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节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强化用水定额执行。我局将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对各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间工作联系,强化部门协作,督促指导各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执行节约用水有关规定,落实各项节水措施,提高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等节水载体创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1.江门市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3年度)
江门市水利局
2023年5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