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水土保持措施验收的管理质量,保障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措施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质量,我局决定对原建立的“江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家库”(以下简称“市级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请各单位通知并积极发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会员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二)从事水土保持工作及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林业(园林)、农业、环境工程、土建类等与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三)有较高的水土保持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能掌握并熟练运用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现场踏勘和技术评审工作。
(五)非在职公务员和非参公管理人员,申报人员所在的单位(或公司)注册地须为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江门市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可在江门市水利局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局水保农水农电科。
(二)各单位专家推荐名额不限,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申报发动工作。
(三)本通知将同时在我局网站予以发布。
(四)原入选市级专家库的人员须重新申报。
三、我局收集相关申请表后,将严格按照“专家基本条件”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对确定入选专家库人选,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附件:江门市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江门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8日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3886822,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9号江门市水利局水保农水农电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