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2〕547号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重点任务工作清单》等文件要求,将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一一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为我市“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贡献水利力量。江门市水利局荣获江门市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总分第一名、江门市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荣誉。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议共35次,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坚持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 和 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水利新气象新作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事项。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围绕审批管理目标,简化审批流程,形成一站式办理,多事项一次办理,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我局已修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工作指南,申报材料数量由6项优化为4项,简化了办理业务手续。经与省水利厅和珠三角城市对比,目前我市该事项申报材料数量与深圳市、中山市一致,比省水利厅、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珠海市、肇庆市、惠州市少。2022我局共受理了行政许可事项19宗(其中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宗、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10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5宗),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承诺期内提前办结,相关许可事项科室按时办结率和行政相对人满意度达100%,实现零投诉。
(三)完善重大决策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印发《江门市水利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江门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所有决策事项均经过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法治审核、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等程序,有效防控决策风险。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由6名专职律师组成的法律团队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定、水利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合同审查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水事案件法制审核小组,落实执法各个环节文字记录和影音记录;局法律顾问团队全过程参与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确保每一起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水事案件法制审核小组的审核;加强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不断加大水政执法巡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开展河道执法巡查110次,联合执法行动20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多台次、执法船艇50艘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宗,有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阳光下运行。一是认真接受人大、纪检监察等监督。2022年度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4件,政协委员提案会办件5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我局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二是畅通举报渠道。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监督信息,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项。今年以来,我局未接到群众投诉。三是全面推进 工作。为切实做好 工作,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在强化多媒体应用、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年以来,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32条,各栏目做到及时更新,依时更新。
(六)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系统学习了《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参谋作用,我局充分利用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为水利系统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及相关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采用不定期通过邀请法律顾问授课的方式,向全市水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七)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通过带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成效。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同时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压实全市各级各水利部门相关责任,落实水利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任务,统筹推进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并对依法行政重点领域或者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研究推进,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落实整改,全面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知识学习 不平衡。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水利综合知识和水利专业知识的学习,“重水利专业学习,轻综合法律知识研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专业力量存在不足。法律专业力量与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虽有局法律顾问,但局内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短缺,监督覆盖面存在局限性。
(三)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工作过程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思维,如何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打造水利普法亮点仍需不断探索。
三、明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全局同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标准服务、精准普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全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平,奋力推动江门水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安全发展。
(一)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决策事项贯彻执行,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创新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负责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新机制、新手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行政各环节和全过程,提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紧紧围绕“放管服”有关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围绕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围绕涉水许可事项和服务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及时沟通协调涉水行政审批改革,做好指导和服务。
(四)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化推行水行政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检查与执法培训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抓好打击侵占河湖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我市河道湖泊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加强对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江门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2日
(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750-388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