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2〕549号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更新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2年度)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2〕2900号)要求,结合用水单位2021年度用水情况,按照“总体稳定、适量更新”原则,复核确认60个单位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2年度),现予公布。
用水日常监管单位要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节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强化用水定额执行,并及时在广东省水资源管理系统更新报送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信息。我局将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对各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间工作联系,强化部门协作,督促指导各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执行节约用水有关规定,落实各项节水措施,提高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1.江门市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2年度)
2.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更新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2年度)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2〕2900号)
江门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