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平台建设,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与解读回应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开设17个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水利权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68条,分别发布了2021年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转载国务院、省政府重要政务信息16条;发布了17份 文件;发布了1期“民生热线”节目预告、音频、文稿等内容;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信息27条、行政处罚事项信息4条、行政检查事项信息7条。通过专家解读、图说图示、动漫视频等方式,全方位加大 力度。建立健全水利舆情研判机制,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全年受理答复公众咨询事项3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江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增政府信息处理费内容。全年依法规范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含6个自然人、1间商业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已办结申请7件,按时答复率为10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升级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优化调整部门户网站,整合基层信息发布。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管理,利用政务新媒体政治导向把关系统检验敏感词、易错字,时刻把握好网络舆情,推动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畅通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均为满意或非常满意。2021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68条,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编辑发布信息900余条。“江门水利与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总阅读量突破8万。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制定印发《江门市水利局2021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机制,纳入公文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做到制作一件、公开一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强化公文公开属性审核,严格审核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严谨有序推进文件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存在短板, 方式形式单一等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标准、人才招聘等信息,转载水利系统政策法规有关文件及解读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健全 工作机制。研究编制《江门市水利局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理顺 工作内容,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三)进一步加强 回应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着力研究 方式,高质量做好 和舆情回应工作,加强对政策文件、社会热点等可能引起舆论误解的内容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在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8件,含主办件4件、会办件4件;政协提案7件,含主办件2件、会办件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主动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答复的反馈意见满意率为100%。
我局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本年度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