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函〔2021〕715号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广东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今年以来验收报备的项目进行抽查,共抽查查了2宗工程,均通过验收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印发给你们,请继续做好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江门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9日
(咨询电话:江门市水利局,388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