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定,江门市水利局负责汇编《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江门市三峡外迁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3项规划(以下统称规划),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水利厅审核后,由江门市水利局印发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现将规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三峡外迁移民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江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际,力求科学合理制定规划。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办移民〔2020〕98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水移民〔2020〕9号)的工作要求,江门市水利局组织开展规划汇编工作。
二、规划编制过程
江门市水利局及各县(市、区)水利局自2020年7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在总结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及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移民稳定和发展为导向,分析研判江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问题,明确“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科学制定规划任务。根据水利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大纲》和省水利厅的要求,确立了规划定位、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思路,拟定了未来五年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
根据上级要求,市级规划由各县级规划汇总编制形成。按各县(市、区)水库移民分布情况开展相关编制工作,其中,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分别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三峡外迁移民、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等3项规划;蓬江区、开平市、恩平市分别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小型水库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等2项规划;江海区仅有大中型水库移民1户3人,经省水利厅同意,江海区不单列编制规划,有关内容编入市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2021年3月,各县(市、区)完成编制规划文本,经当地政府审核同意、报江门市水利局审批。至2021年4月上旬,参考专业机构专家对各县(市、区)规划报告的技术评审意见,江门市水利局完成各县(市、区)规划的审批工作。市级规划文本于2021年4月中旬完成,在各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等3项规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形成《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江门市三峡外迁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3项规划文本。2021年4月16日,江门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专家评审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邀请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甘盟等7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市级3项规划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期间,规划已征求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完成内部合法性审查。2021年4月19日,规划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最后,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及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等3项规划报批文本。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水利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大纲》和省水利厅的要求,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江门市三峡外迁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3项规划的规划框架、内容条目基本相同。其中《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由9个章节组成,分别是规划前景、总体要求、规划思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规划、美丽家园建设规划、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就业创业能力建设规划、后期扶持资金安排及年度计划、保障措施。
根据水库移民人口动态核定,2020年基准年全市水库移民人口52912人,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45145人、三峡外迁移民1856人、小型水库移民5911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3项规划总投资42325.25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规划38169.20万元、三峡外迁移民规划2020.9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规划2135.15万元。各年度投资计划分别是2021年8950.14万元、2022年8410.34万元、2023年8318.29万元、2024年8311.84万元、2025年8334.64万元。资金使用方向分别是直补资金13606.20万元、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17056.65万元、产业(农业生产)转型升级1166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