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根据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印发出台了《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江门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构建了市、县、镇(街道)、村(居)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并创新设置了河道警长。现将江门市跨县河流河长及河道警长名录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我市江河湖库保护与管理工作。
江门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