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深入应用,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共享复用,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2020年底前,各地区要梳理取水许可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目录,推动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在全国一体化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取水许可证相关业务在本省(区、市)内和跨省份“一网通办”。
文件要求,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按照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库建设。要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库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各级管理机构取水许可信息互通。
二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一体化平台,实现对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查询、存档、校验等功能需求。通过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亮证”和二维码扫码功能实现互信互认,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三是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的取水许可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互通,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线上领取、事项变更、信息查询、水资源税税源登记、水资源税税费缴纳信息支撑等服务。
四是大力推动全国一体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基于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基础支撑能力,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线上线下服务功能,推动在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企业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纳税申报、水权转让、水资源管理、执法监管等政务服务重点领域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通知要求,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支撑保障,强化安全保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依托一体化平台的应用,以更加便民、高效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提高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