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 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29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 工作要点考核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3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主动、扎实推进 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www.rajayuj.com/jmsl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含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其他文件类信息56条,工作动态等信息69条。2019年,通过江门市水利局部门频道发布信息495条、通过“江门水利”新浪微博发布信息527条、通过“江门水利与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2条、通过“江门水利”南方号发布信息223条、通过“江门河长”南方号发布信息151条、通过“江门水利”今日头条发布信息71条。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主要涉及我市三区2017年10月23日的河流、湖泊、水库的水位信息等内容,已按时答复并依法没有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2019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调整江门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江水[2019]134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认真细致、没按规定做好对本单位有关政策文件开展 工作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及时更新我局的《信息公开指南》,切实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开展 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水利工作热点信息、河长制湖长制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进行细致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提升政务信息的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9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6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主动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答复的反馈意见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