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水利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建引领周密部署,以“四个突出”为主线开展好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短短两个月,取得了“8+1”阶段性战果(查处了8宗河道非法采运砂案件或行为,整治了1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放场,进一步完善了河道非法采运堆砂监管机制),8月工作受到省扫黑除恶办调研组的充分肯定,效果明显。
一、突出党委总揽,高站位压实责任。局党组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落实,主动与省委、市委要求对标对表,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河道非法采运砂打击整治行动。一是统一提高认识。局党组书记梁君明先后主持召开了3次党组会议、6次专题会议、3次全市水利局长会议,积极传达部署,统一干部思想;二是推进“一把手”领导。成立了市水利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市(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推动全市河砂行业监管工作全面进步、全面强化,5月以来已组织2次分片督导,切实解决“上热下冷”;三是强化组织担当。成立党员为主的先锋工作专班,形成扫黑除恶“先锋队”,专人专项分析研判、部署分片督导、加强摸排、线索深挖;制定印发《江门市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确立行动攻坚重点、明确线索摸排手段和打击整治方式。先锋组织促进行动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河道1276处、采砂船6艘、运砂船102艘(其中运输河砂13艘),对河道管理范围内70处砂石堆放场登记造册,查处4宗河道采砂案件或行为,筛查6宗具有一定深挖价值案件。
二、突出制度建设,缮机制强化监管。制度之要,在精在细,在实在效。结合新修订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江门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河道采砂计划、许可、现场监理等相关制度、完善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砂场砂料进出场登记台账制度和通报机制及河道采砂监管执法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制度建设的完善,有效推进工作成效。截至6月10日,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37个违规堆砂场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其余33个经批准的堆砂场全部按规定完善砂料进出场登记台账,并按月将台账信息通报当地自然资源等部门,共促共建。
三、突出部门联动,促合力提升效能。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海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在河道非法采运砂打击整治工作上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以案件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式,市水利局牵头对辖区内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开展了9次河道非法采运砂联合执法行动,迅速查处移交自然资源局2宗河道运输海砂行为;借助“两法衔接”的平台,移交市公安局6宗案件,联合组队赴台山、开平、恩平等地开展重点案件外围取证工作,成功侦破了2宗河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
四、突出宣传引导,多渠道聚合民心。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基层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护河砂意识,提高基层干部执法工作能力。一是传统方式宣传。印制派发宣传单张约2600份,设置广告牌和横幅约120块,在重点河道、敏感区域悬挂有针对性的宣传标语,联合镇村基层党组织,利用镇村宣传车进村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二是新媒体宣传。利用电台、电视、报纸、“两微一端”等媒体深入宣传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7月15日,市水利局联系江门日报社作专题宣传报道,通过分析近期查处的河道非法采运砂案例,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宣传新条例、我市配套规定以及河道非法采运砂认定标准,强化反面警示,增强公众对河道非法采运砂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三是开展专题宣讲。行动期间,利用主题党日契机,局工作专班组织党员宣讲员深入镇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宣传教育,面向镇村基层干部讲解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和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