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广东省水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江门、珠海、中山三市河道交界区域水行政执法工作,共同维护好河道水事秩序,12月28日,江门市水利局分别与珠海市水务局、中山市水务局签订了《珠海、江门市河道交界区域联合执法协议》、《中山、江门市河道交界区域联合执法协议》(下称《协议》)。
省水利厅水政处副处长马钊鸿、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吴家冠、江门市水利局副局长谭俊彦、珠海市水务局副局长罗丙阳、中山市水务局副局长李伟行等同志出席了签约仪式。市水政管理支队支队长李建奎代表江门市水利局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协议》,江门、珠海、中山三个市水利部门将在打击非法采(运)砂、非法倾倒垃圾、渣土等水事违法行为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并就联合执法的方式、频率以及争议解决等事宜达成有关约定。
通过此次协议的签订,搭建起三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水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为打造西江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协作平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