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台山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黄旭晖召开了台山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台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各镇(街)分管河长制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台山市2021年上半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总结,从压实水质责任、河道清漂、重点项目建设三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指出了水质达标差距、水浮莲问题突出、重点工程相对滞后等问题;提出了狠抓水质问责、加强污染源排查、强化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持续开展清漂、推进水利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六方面工作计划。
黄旭晖充分肯定了台山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但也提出了目前水质达标和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与考核目标仍存在差距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部署:
一是压实各级河长治水责任。各级河长必须按照要求定期使用“广东智慧河长”开展巡河,各级河长办、河长助理要定期督促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压实各级河长巡河履职,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达标。
二是落实整改,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广东。针对前期生态环境督察提出的问题,第一方面要落实的就是水质提升的问题,要保证各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并消除劣Ⅴ类水体;第二方面就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的提升完善,要对照上级下达的目标,完善城镇污水厂管网建设,并在8月20日前,完善城镇污水厂的运营设备,确保正常运行;第三方面是养殖废水处理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各镇(街)要加强养殖场的摸排并对养殖废水排放做好管控,从河道的生态容纳能力为基础,明确流域范围内的养殖量。第四方面是水浮莲清理的问题,8月20日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清漂”专项行动,保障河面清洁。第五方面是入河排污口的治理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和各镇(街)要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并对非法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改,及时将污水纳入管道,不能出现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