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新会区人大常委会以双水镇人大为示范点,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的新形式,着力推行人大代表担任“民间河长”工作,创新开展水污染防治监督,取得良好成效。这项工作被评为2018年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之一。
贯穿一条主线,加强党对“民间河长”工作的领导
双水镇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镇党委书记经常过问、亲自部署、大力推动人大工作,镇党委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镇人大主席团健全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镇人大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都及时请示报告。
2017年10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双水镇人大向镇党委上报关于镇人大代表担任“民间河长”的请示,得到同意后,在全镇实施。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岗前培训,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由镇党委颁发“民间河长”聘书。为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了由镇人大主席担任组长、副主席担任副组长、各代表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民间河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都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汇报。比如开展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制工作方案、评议结果,都先向镇党委报告。由于有镇党委把关定向,镇纪委保驾护航,双水镇人大代表担任“民间河长”工作,一直沿着正确的道路稳步向前推进。
突出四个环节,全面推行“民间河长”工作
突出宣传发动,激发参与热情。双水镇人大通过各种方式向人大代表宣传担任“民间河长”的目的和意义,得到代表的积极响应,代表纷纷主动填写双水镇“民间河长”申请表。全镇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123名,除19名担任党政河长外,其余的代表经组织审核后,获聘为“民间河长”。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安排人大代表负责全镇范围内全程168.19千米的14条河流、9个水库和9个山塘的巡查监督等工作。
突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除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活动之外,双水镇人大专门举办培训班,对“民间河长”进行岗前培训。邀请相关负责人、专家讲解河长制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介绍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本地河湖水库水塘的现实状况及管理措施。由于培训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既“接天线”又“接地气”,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培训,人大代表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政策要求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掌握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能力,为履行“民间河长”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突出责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民间河长”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当好“五员”:一是当好巡查员。对河库进行巡查、监督,重点针对周边企业污染排放,发现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违章及偷排偷倒等问题并及时上报。二是当好宣传员。宣传新时代管水治水观念以及关于河库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党委、政府对水污染防治的决心和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道的管理保护工作。三是当好参谋员。发挥熟悉地方地形地貌与民情等优势,在推行河长制相关措施、项目实施前,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其更加符合群众的意愿。四是当好联络员。及时向党政河长和人大办反馈群众对于治水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五是当好示范员。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作出表率,鼓励周边群众和企业自觉参与到河道治理工作当中。这“五员”之中,巡查员是重点,人大代表定人定点使用“智慧河长通”巡查河流,灵活安排巡河时间,发现违反“五清”(清漂、清污、清淤、清障、清违)问题,及时向镇人大办反映,由镇人大办核实协调后,转交相关政府部门处理。
突出工作评议,推动监督到位。对于镇级人大来讲,最主要的工作、最能体现成效的工作就是抓监督。双水镇人大通过评议镇政府河长制工作,推动监督到位。工作评议每年两次,年中初评、年末总评。其中,7月为年中初评,双水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通过座谈、视察、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评议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重点了解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评议会上,由镇河长办、镇派出所、镇建环局向代表汇报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向部门进行工作询问。评议会之后,镇政府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总结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情况,结合评议会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部署下半年河长制工作。年末总评定于12月,双水镇人大组织全镇123名市、区、镇人大代表、10名党员代表、10名群众代表,对镇政府实施河长制工作开展年度评议。评议会上,由镇长向各级人大代表汇报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的现场提问,然后参评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
建立四项制度,推进“民间河长”工作规范化
建立“民间河长”工作管理制度。出台《双水镇人大代表担任“民间河长”试行办法》,对“民间河长”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包括申请聘用、信息公开、职责任务、巡河记录、建议办理等内容,比如规定镇人大办对“民间河长”反映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党政河长给予回应,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民间河长”。
建立“民间河长”激励保障制度。安全保障方面,对“民间河长”举报监督行为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露,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纪律保障方面,积极保护配合“民间河长”工作,不得故意阻扰、妨碍或变相打压“民间河长”开展工作,如有类似情况,情节严重的,由镇纪委进行问责。信息保障方面,相关单位定期向“民间河长”通报推行河长制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意见畅通。激励保障方面,根据“民间河长”表现情况,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民间河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民间河长”与党政河长结对联系制度。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党政河长与“民间河长”结对联系,定期开展活动,推动河长之间互相认识,加深了解,交流信息,及时沟通,共同落实好河长制相关工作措施。
建立“民间河长”评议河长制工作制度。“民间河长”在日常巡河过程中,对自己负责的区域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开展评议工作做准备。正式评议前,镇人大再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走访、查阅资料等活动,充分了解情况,通过常态化的巡河和系列化的调研,为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下基础。
2018年以来,双水镇“民间河长”巡河约3764人次,提交意见87条,其中76条已经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如塘河村人大代表邹内和与谭金顺巡查河道时发现,沙揽碑河起至水库、大堂、塔岭、沙蓢,止至塘河河段,由于上游养殖户长期将死禽畜弃于水河中,造成下游塘河段堵塞,臭气熏天,塘河村每年花费大量人力财力清捞却无法杜绝这现象。双水镇人大办将意见提交至镇政府,镇农办迅速制定方案,全镇设定十八个专门的禽畜收集点,并在各村委会公示镇内的禽畜收集点,使死禽畜有一个可行的处置方式,避免河道污染。
“民间河长”积极发挥作用,有力推动双水镇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为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