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我处联合江新派出所、棠下管理所、周郡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到江新联围大堤棠下段,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
9月17日,我处在日常巡堤过程中,发现江新联围棠下段(桩号:13+000)迎水坡侧有一间违法搭建的木棚,我处水政执法人员即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9月23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我处将强制清理。9月24日上午,我处联合江新派出所、棠下管理所、周郡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依法拆除逾期未清理的违法建筑物。
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搭建建筑物,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会威胁到大堤的防洪安全。因此,我处坚持对江新联围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处将继续压实责任,动真碰硬、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大排查力度,把预防和依法拆除结合起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以最严的措施、最有效的手段确保大堤安全运行。
(信息员:王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