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江门市认真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在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地表和地下水资源用水总量、节约用水推广宣传等方面积极探索、合理布局,多措并举齐发力。
2023年,我市用水量26.0029亿m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8.75%、20%,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2021年的0.528提升至0.537,用水效率逐年提升,践行“节水优先”成效显著。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工作
在农业节水增效方面,我市先后实施了18宗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改造后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57.3万亩,年节约用水达1.12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4020万公斤,进一步提升农田灌溉保障能力。目前超额完成节水型灌区创建任务,已建成镇海水库灌区1宗国家级节水型灌区,深井水库灌区、良西水库灌区等3宗省级节水型灌区。
在工业节水减排方面,注重树立工业用水企业先进典型,我市3家工业企业获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4家企业获评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称号,全市累计建成节水型企业109家,助力节水减排。
在城镇节水降损方面,江门市通过强化城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费、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等措施,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2023年,全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达47.91公里,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7.12%。
在非常规水利用方面,节流之外,还需开源。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水循环,2023年,江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2.19%。
同时,我市大力推进节水型高校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五邑大学、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别于2022、2023年被认定为省级节水型高校。新会东区学校获评省级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是全省首个以学校为载体打造的省级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台山市、新会区和江海区被认定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鹤山市、蓬江区、开平市被认定为省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
持续推进市场机制创新
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通过引进社会资金和专业技术力量,建立长效节水管理机制和运行维护制度来实现节约用水,目前我市已完成江门幼儿示范高等专科学校、新会东区学校共2个合同节水项目签订工作。2023年9月,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了为期10年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标志着我市首个节水效益分享型高校合同节水项目落地,预期节水量12万m³/a。
大力推动“节水贷”融资服务。江门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和金融机构紧密沟通,快速搭台,解决企业节水技改融资需求,助力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3500万元人民币“节水贷”项目落地江门,是目前为止我省最大的 “节水贷”项目,是全省节水融资领域及节水工作的重大创新。节水改造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将减少取水量350万立方米。
持续营造良好节水氛围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紧围绕“节水中国,你我同行”主题,组织开展“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企业”等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贯,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节水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使节水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支持、配合节水工作的良好氛围。